高利貸敲詐勒索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高利貸敲詐勒索判幾年
2023-11-06
更新時間:2023-11-06 00:09:01作者:未知
一、涉嫌犯誹謗罪的對象只能是自然人嗎?
1、涉嫌犯誹謗罪的對象只能是自然人,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不能構成犯罪主體。
2、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3、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實施捏造 誹謗罪
并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二、誹謗罪怎么認定?
1.本罪與治安違法行為、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
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jié)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guī)的誹謗行為,必須局限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僅在違法程度上輕于誹謗犯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行政法規(guī)的誹謗行為,而且還具有以下不同:
(1)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 誹謗罪
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比如,為毀損他人名譽而揭人隱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權性質越為惡劣。
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散布虛假消息,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目的是以不正當?shù)母偁幨侄胃憧鍖Ψ?。這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后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誹謗罪。
(3)主觀過錯要求不同。誹謗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為。此外,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fā)、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
誹謗行為可能會導致單位、或者是個人的名譽權受損,但如果被誹謗的對象是單位,那么將不會構成誹謗罪,這是由于根據(jù)現(xiàn)行刑事法律的規(guī)定,誹謗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且若是實施誹謗行為的不是具有承擔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不會構成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