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定遺囑的效力的情形是什么(不認定遺囑的效力的情形是什么)
2023-07-27
更新時間:2023-07-27 12:41:25作者:未知
一、商標權和軟件著作權一樣嗎?
是不一樣的,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也就是復制權。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1)保護的對象和范圍不同
著作權的對象是作者所創(chuàng)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有形資產。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學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對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是指這些作品的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而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注冊商標,屬無形資產。對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準注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2)原始權利產生的途徑不同
著作權在我國同其他大多數國家一樣,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動產生,而不需要經過任何主管機關的審查批準。而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先申請注冊并獲主管機關的審查核準后,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
(3)國家主管機關和適用法律不同
我國《著作權法》是管理著作權的基本法律。國家版權局是主管全國著作權的管理工作。
(4)保護的目的不同
著作權保護的是在文學,藝術和科學方面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和與此相關的權益。其目的在于鼓勵有益于社會的作品創(chuàng)作和傳播,促進社會文化和科學事業(yè)的發(fā)展和繁榮。
商標權保護的商標,是具有區(qū)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顯著特征的標志。保護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生產者保證商品質量和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商品經濟的發(fā)展和公平競爭。
二、軟件著作權的限制是什么?
對于著作權人的權利,法律上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權人的局部利益與社會的整體利益。對軟件著作權的限制主要是:
1、時間限制:軟件開發(fā)者的開發(fā)者身份權保護期不受限制。軟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保護期為25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fā)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軟件登記機構申請續(xù)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因繼承或單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為使著作權人主體發(fā)生合法變更時,不改變相應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因依法簽訂使用權或使用權許可合同而轉讓有關權利時,轉讓活動的發(fā)生不改變有關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當擁有軟件著作權的單位終止或擁有軟件著作權的公民死亡而無合法繼承者時,除開發(fā)者身份權外,有關軟件的其他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
2、在保護期內,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構執(zhí)行公務等非商業(yè)性目的的需要對軟件進行少量復制,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
3、軟件著作權人不得損害公眾利益,違反其他法律。
4、軟件復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經該軟件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件裝入計算機內,制作備份復制品,進行必要的修改等。
商標權和軟件著作權不一樣,著作權保護期限是50年,商標權保護期限是10年,軟件著作權有時間的限制,軟件著作權中的身份權不受保護期限的限制,但是財產權保護期是25年,從軟件發(fā)表之日開始計算,軟件著作權人依法享有著作權,不能損害公共利益,不能違反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