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之前的算事實婚姻 幾幾年之前的算事實婚姻
2023-11-01
更新時間:2023-11-01 07:42:05作者:佚名
一、多少年之前的算事實婚姻?
沒有辦理結婚證,以夫妻關系居住在一起的就算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應該補辦結婚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條件有哪些?
1、要求結婚的男方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年滿二十周歲。
2、男女雙方不具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男女雙方自愿結婚。
4、男女雙方沒有其他婚姻關系。
三、解除事實婚姻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沒有領結婚證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禮嗎?
沒有領結婚證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禮,根據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現(xiàn)在我國的婚姻登記制度是非常成熟完善的,在法律層面上來講,不應該存在事實婚姻這種婚姻狀態(tài),只要雙方符合結婚登記的條件,就應該辦理結婚證,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解除事實婚姻關系時,男方還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