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
2024-09-29
更新時間:2024-09-29 14:33:53作者:佚名
一、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
補貼范圍及標準:
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消費者按本方案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2024年7月25日(含當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
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000元。報廢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燃油乘用車的不在此次補貼范圍。
溫馨提示:這里說的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補貼活動時間:自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補貼申請時間: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10日,逾期不予受理)。如需更改補正申請信息的,也應于2025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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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
1、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標準見表1。
2、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并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按以下方法計算:
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
報廢并新購新能源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
其中,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見表2。
3、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
表1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標準
車輛類型 | 提前報廢時間 | 補貼標準(萬元/輛) |
中型 | 滿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滿2年(含)不足4年 | 1.8 | |
滿4年(含)以上 | 2.5 | |
重型 | 滿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滿2年(含)不足4年 | 3.5 | |
滿4年(含)以上 | 4.5 |
表2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
車輛類型 | 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標準(萬元/輛) | 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萬元/輛) | |
中型 | 2.5 | 3.5 | |
重型 | 2軸 | 4.0 | 7.0 |
3軸 | 5.5 | 8.5 | |
4軸及以上 | 6.5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