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流產生育保險報銷需要哪些材料(肇慶生育險報銷的條件)
2023-08-14
更新時間:2023-08-14 18:29:28作者:未知
01、項目類別
2023年溫州市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攻關項目計劃分為“揭榜掛帥”專項和自主申報專項兩類。
(一)“揭榜掛帥”專項
1.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為在溫州市行政區(qū)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運行管理規(guī)范的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yī)療機構、新型研發(fā)機構等。
2.重點支持方向
圍繞互聯網+、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重點產業(yè)方向,重點在前沿技術探索、關鍵共性技術以及產業(yè)化等方面研發(fā),突破一批核心技術,研制一批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根據前期技術攻關需求征集,經專家評估,形成相關領域榜單,要求揭榜項目績效目標全覆蓋且不低于榜單指標。(具體見附件1)。
3.補助額度及方式
財政經費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根據溫政發(fā)〔2023〕8號文件和相關實施細則以及年度科技專項經費預算給予補助,由企業(yè)牽頭揭榜立項的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經費總投入的25%給予補助。項目承擔單位在市區(qū)的,項目資助的財政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予以補助;項目承擔單位在縣(市)的,除山區(qū)五縣共同富裕專項由市財政負責外,其他由縣(市)財政自行負責。
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4.申報方式
采用按榜單申報的方式,擇優(yōu)立項。
(二)自主申報專項
1.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為在溫州市行政區(qū)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運行管理規(guī)范的企業(yè),重點支持2022年度的主營業(yè)務收入不高于5000萬元的企業(yè)。
2.支持方向
支持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y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yè)、新能源及節(jié)能技術、資源與環(huán)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tǒng)產業(yè)、組學與精準醫(yī)學、綠色與智慧農業(yè)等高新技術領域項目研發(fā)。
3.補助額度及方式
財政經費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根據溫政發(fā)〔2023〕8號文件和相關實施細則以及年度科技專項經費預算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項目經費總預算的25%。項目承擔單位在市區(qū)的,項目資助的財政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予以補助。項目承擔單位在縣(市)的,除山區(qū)五縣共同富裕專項由市財政負責外,其他由縣(市)財政自行負責。
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4.申報方式
采用自主申報的方式,擇優(yōu)立項。
02 申報條件及限項要求
(一)申報條件
1.揭榜掛帥專項:申報人必須依托單位進行申請,項目負責人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
自主申報專項:申報人必須依托單位進行申請,項目負責人可以是本單位在職人員或具有合作關系的在溫科研院所、新型研發(fā)機構委派人員(合作關系需覆蓋項目周期,派出單位需提供書面證明)。
2.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以往科研項目實施執(zhí)行情況以及驗收結題、資金籌措、經費管理、科研誠信、知識產權保護和接受監(jiān)督檢查方面情況良好。
3.申報時有在研項目逾期未驗收,或仍處于根據《溫州市科技項目驗收管理辦法》和《溫州市科研誠信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懲戒期內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二)申報限項要求
1.同一項目負責人,承擔在研市級科研項目原則上為1項、最多不超過2項。有在研項目受限的須在申報截止日前取得項目驗收證書或通過驗收結題,否則不予受理或推薦。
2.同一企業(yè)承擔市級在研項目一般為1項,已有市級在研科技專項項目的,不得再申報項目。
3.已有在研基礎性公益項目的,可再申報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攻關項目。
4.同一項目負責人及同一企業(yè),不能同時申報不同類別的科研項目。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本次申報項目的主要研發(fā)內容未獲國家和省市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避免重復立項、重復支持。
5.同一項目負責人及同一企業(yè),同年度立項各類市級科研項目不超過1項。
03 申報流程
(一)申報方式。實行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通過“科企通”(網址:https://kjdn.wenzhou.gov.cn/)實名申報,搜索“溫州市級科技計劃的評審”或點擊“進入辦事大廳”,選擇“溫州市級科技計劃的評審”,點擊“在線辦理”。在線填寫《浙江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上傳相關附件(可行性報告〈含財務報表〉;存在產學研合作的自主申報項目須上傳產學研相關的合作協議;涉及人體、實驗動物科技活動的項目須提供倫理審查證明材料)。項目可行性報告應嚴格回避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的相關信息。
(二)申報時間。申報系統(tǒng)于2023年8月22日開放填報。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下午17:30。
(三)審核推薦。縣(市、區(qū))、功能區(qū)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3日下午18:00。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初審與擇優(yōu)推薦工作,嚴格審查包括科研項目申報材料、倫理審查等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04 其他事項
(一)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研發(fā)主要內容、技術指標及研發(fā)投入(不含財政投入部分)原則上不允許修改調整。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建立科研誠信的組織管理機構和相關規(guī)章制度,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對項目的實施進行有效的管理與監(jiān)督,對項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誠信負責。
(三)項目立項簽訂合同后,項目資助經費通過“溫州市產業(yè)政策獎勵兌現系統(tǒng)”進行兌付。
05 咨詢電話
項目統(tǒng)一受理咨詢:
項目受理中心吳青青 88925631
李杰 88285266
相關處室:
研發(fā)投入與綜合服務處
鄭淳之 88962039
高新產業(yè)與自創(chuàng)區(qū)建設處
柯敏 88962090
農業(yè)農村與社會發(fā)展處
戴忠誠 88962098技術支持
“科企通”蔡坤 88962019
附件:2023年度溫州市工業(yè)領域“揭榜掛帥”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攻關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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