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數(shù)額巨大量刑標準是什么 職務侵占罪數(shù)額巨大的標準是多少
2023-09-08
更新時間:2023-09-08 00:09:14作者:佚名
一、職務侵占無證據可以報案嗎?
報案可以的,只要涉嫌犯罪,任何公民個人都有舉報的權利,但是沒有證據到公安機關報案不可能立案,只能是初步受理一下,待查到相關的證據以后再能立案和進一步調查。
侵占罪沒有直接證據能立案,無論任何犯罪,只要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發(fā)生,就應當立案偵查。是否具有犯罪證據,是偵查過程中需要查明的問題,不是立案的標準。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二、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標準是怎么樣的?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shù)額達到“數(shù)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shù)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shù)額達到“數(shù)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shù)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jié)基準刑,但累計增加的刑罰量不得超過基準刑:
(1)職務侵占行為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兩種情形同時具備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職務侵占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職務侵占用于預防、控制突發(fā)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職務侵占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職務侵占的款項用于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職務侵占罪就是屬于利用職務的便用將單位財物挪為自己使用,這種情形是會造成單位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損失,但在對此案件進行立案時也要看是否達到立案的標準,此罪的立案數(shù)額較大為六萬,如果低于此數(shù)額的就不能構成立案的。
在我國的公民舉報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時,其實我國的司法機關、公安機關是并不強制性的要求報案的公民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的,此時只要向司法機關舉報即可,如果是確實需要立案的,我國的公安機關也是會行使自己的權利,充分的調查取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