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實際傷殘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3-10-03
更新時間:2023-10-03 02:36:39作者:未知
一、什么行為能構成行賄行為?
以下行為可能屬于行賄行為:
1、主動給予。
這是指行為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主動給予工作人員財物。給予財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現(xiàn)為直接給予工作人員金錢、貴重物品,汽車、房屋、古董等;提供費用讓工作人員旅游、出國考察、娛樂等;為工作人員提供具有現(xiàn)金消費功能的所謂的會員卡、打折卡、購物卡等;以賭博形式,故意輸錢給工作人員;為工作人員的手機充值等。
2、被動給予。
這主要是指行為人被索賄或被勒索給予工作人員財物。該種行為方式引發(fā)行賄罪的風險以行賄人實際獲得不正當利益為前提。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能構成行賄罪。相比之下,工作人員只要實施索賄行為,就可以引發(fā)受賄罪的刑事風險,而不以是否為行賄人謀取利益為條件,更不用問是正當利益還是不正當利益。
3、在經濟往來中,違反規(guī)定,給予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
“違反規(guī)定”,是指違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和行政措施、發(fā)布的決定和命令。“經濟往來”是指經濟合同的簽訂、履行或者其他形式的經濟活動以及各種對外經濟活動。實踐中,回扣、手續(xù)費的名義很多,包括好處費、辛苦費、介紹費、酬勞費、信息費、活動費,等等。
二、對涉嫌犯行賄罪的怎么處罰?
1、對一般行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節(jié)恃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關于情節(jié)嚴重、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標準,法律未作具體規(guī)定。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應該從行賄數額、手段、次數、人數、后果、犯罪后的表現(xiàn)等方面進行考察。一般是指為謀取個人非法利益,一貫行賄,屢教不改的;為推銷偽劣產品而行賄造成嚴重后果的;為簽訂假合同, 騙取財物而行賄的;為騙取國家出口退稅而行賄的;行賄手段或結果又牽連其他多種罪行的;用國家文物行賄或者用優(yōu)撫、救濟、扶貧、教育等專項特定款物行賄以及用黨費、團費行賄的;行賄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別重大損失的;在司法機關追訴時,拒不交待罪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與受賄人訂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任何公民、不得因為任何的理由,而去實施行賄行為,且任何的公民、單位,不得以工作等為由,收取他人送的財物,否則有受賄的嫌疑。而一旦實施了行賄、受賄的行為,特定的公民、單位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行政、或者是刑事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