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害人認為對方重婚且有證據(jù)證明對方重婚,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有責任予立案調(diào)查,并在證據(jù)充分后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出軌,如果不構成重婚的,不屬于公安機關受案范圍
3、如果構成重婚的,公安局才會立案。
4、法律依據(jù):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guī)定,重婚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jù)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