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紹興上虞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及報考條件
2024-08-19
更新時間:2024-08-19 14:33:23作者:未知
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二季度青年人才生活補貼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名單的公示
根據《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guī)定和工作安排,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報工作啟動,采取常態(tài)化受理申報、按季度審核撥付資金的方式進行。二季度(4月-6月),經過單位初審,人社部門復審,市公安局、醫(yī)保局、社會保險中心等部門聯審,現將二季度(4月-6月)審核通過人員、以前季度發(fā)放人員二季度復核通過名單予以公示(見附件)。
一、公示期限
2024年8月16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限為5個自然日。
二、審核依據
《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
三、反饋意見方式
公示期內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通過電話和書面形式反映問題。書面材料需同時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和局機關紀委。
咨詢電話:69933238(市本級);64823060(澗西區(qū));63265155(西工區(qū));62322808(老城區(qū));63994866(瀍河區(qū));65156606(洛龍區(qū));63945982(伊濱區(qū))。
舉報投訴電話:69933238、69933289。
四、反映情況基本要求
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內容具體。書面反映需署反映人真實姓名。受理部門將嚴格為反映人保密。
五、公示結果的運用
根據公示結果,對符合條件人員發(fā)放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按照文件規(guī)定,博士生活補貼、高級職稱生活補貼、由市人社局負責撥付至申報人所在用人單位對公結算賬戶;碩士生活補貼、本科生活補貼和中級職稱生活補貼由各區(qū)人社局負責撥付至申報人所在用人單位對公結算賬戶,以上補貼均為稅前標準,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發(fā)放給申報人本人。
附件:1.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2024年二季度新增通過人員公示名單.xlsx
2.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以前季度發(fā)放人員二季度復核通過人員公示名單.xlsx
查看原文及下載附件:https://rlzyhshbzj.ly.gov.cn/2024/08-16/331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