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生兒如何使用醫(yī)保(桂林新生兒醫(yī)??ㄞk理流程)
2024-01-14
更新時間:2024-01-14 19:28:02作者:佚名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無房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應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zhèn)人民政府)設置的受理窗口申請,如實填報申請文書,提交戶籍、身份證、收入和財產證明等資料,并簽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經濟狀況核查且核查結果予以公示的書面文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無房家庭申請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實行“三級審核、二次公示”。
1,街道(鎮(zhèn))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人口、住房狀況和收入狀況進行走訪和初步核查,在受理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2,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在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經審核異議不成立的,報區(qū)住房保障部門。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街道(鎮(zhèn))應書面告知申請人。
3,區(qū)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guī)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送區(qū)民政部門;
4,區(qū)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guī)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反饋區(qū)住房保障部門。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市住建部門審批。經審核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qū)住房保障部門應書面告知申請人。
5,市住建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符合條件的,通過《鎮(zhèn)江日報》和市住建局網(wǎng)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10天。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經審核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登記,適時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經審批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市住建部門應書面告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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