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聽力類殘疾證辦理條件與流程是什么?
2023-07-28
更新時間:2023-07-28 18:45:32作者:未知
聽力殘疾標準
1、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人由于各種原因?qū)е码p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聽力障礙,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huán)境聲及言語聲,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
2、聽力殘疾的分級
?。?)聽力殘疾一級:聽覺系統(tǒng)的結(jié)構和功能極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大于90 dB HL,不能依靠聽覺進行言語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極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
(2)聽力殘疾二級:聽覺系統(tǒng)的結(jié)構和功能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81~90) 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三級:聽覺系統(tǒng)的結(jié)構和功能中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80) 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中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
?。?)聽力殘疾四級:聽覺系統(tǒng)的結(jié)構和功能中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41~60)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輕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
注意:6個月是聽障嬰幼兒接受聽力干預的最佳時期,因此聽力殘疾評殘可以從6個月開始。3周歲以下兒童聽力殘疾4級不予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