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廊坊低保特困兩癌患病婦女救助申報時間+流程
2024-03-15
更新時間:2024-03-15 15:09:25作者:佚名
依據(jù)《河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河南省財政廳關(guān)于調(diào)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豫退役軍人〔2023〕76號),我局與財政局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guān)于調(diào)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從2023年8月1日起調(diào)整我市部分優(yōu)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一、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為:
單位:元/年
殘疾等級 | 殘疾性質(zhì) | 撫恤金標準 |
一級 | 因戰(zhàn) | 124410 |
因公 | 118250 | |
因病 | 112250 | |
二級 | 因戰(zhàn) | 112590 |
因公 | 104700 | |
因病 | 98900 | |
三級 | 因戰(zhàn) | 98780 |
因公 | 91130 | |
因病 | 83760 | |
四級 | 因戰(zhàn) | 80970 |
因公 | 71740 | |
因病 | 64700 | |
五級 | 因戰(zhàn) | 63240 |
因公 | 54270 | |
因病 | 49470 | |
六級 | 因戰(zhàn) | 49400 |
因公 | 45890 | |
因病 | 38040 | |
七級 | 因戰(zhàn) | 36870 |
因公 | 32380 | |
八級 | 因戰(zhàn) | 23280 |
因公 | 20910 | |
九級 | 因戰(zhàn) | 19330 |
因公 | 15240 | |
十級 | 因戰(zhàn) | 13580 |
因公 | 11390 |
二、烈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39490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33290元;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30740元。
三、在鄉(xiāng)退伍紅軍老戰(zhàn)士、在鄉(xiāng)西路軍紅軍老戰(zhàn)士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86260元;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8920元。
四、抗日戰(zhàn)爭時期入伍的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4180元;其他時期入伍的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3580元。
五、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9570元。
六、在農(nóng)村的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zhàn)退役人員,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nóng)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0080元。
七、居住在農(nóng)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的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8280元。
八、對從1954年 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nóng)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標準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年6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