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你討厭的人 對待你討厭的人,該怎么辦
2023-11-15
更新時間:2023-11-15 21:59:25作者:佚名
出生醫(yī)學證明一經(jīng)簽發(fā),證件上的各項信息原則上不應變更。如遇出生醫(yī)學證明不符合戶籍登記要求的,須憑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出生醫(yī)學證明信息變更建議書》到原簽發(fā)單位辦理變更。如符合戶籍登記要求的,不予變更。如果當事人想改戶籍上的名字可以到戶籍管理部門進行更改。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