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現(xiàn)駕駛員開黑車怎么處罰 駕駛員開黑車怎么處罰規(guī)定
2023-07-18
更新時間:2023-07-18 06:55:58作者:未知
法律規(guī)定高速出口逆行扣幾分
一、高速出口逆行扣幾分。
高速出口逆行扣12分,罰款200元。高速出口逆行是非常危險的舉動,很容易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1、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nèi)停車的;
2.在坡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上超車;
3、騎行、碾壓路界或在路肩上行駛;
4.在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行駛或停車;
5.試駕或?qū)W習駕駛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二、高速上的違章在哪里處理?
1.如果車主在省道有超速違章行為,并且被電子眼拍到,可以統(tǒng)一到當?shù)馗咚俳痪块T的便民窗口進行查詢處理。
2.車主如在省外高速公路上有超速行為,可在當?shù)馗咚俟肥召M站和執(zhí)勤點出口詢問,并按要求就地處理。三、高速違法處理流程:
一般程序,包括:調(diào)查收集證據(jù),告知處罰情況、理由、依據(jù)及相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舉行聽證會,作出處罰決定。
適用簡易程序的情況包括:
1、交警在現(xiàn)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警在現(xiàn)場,根據(jù)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記錄,對違法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cè)颂幰?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無論是在普通道路還是高速公路上,逆行都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尤其是在高速行駛時,一旦發(fā)生事故,造成的損害總是非常嚴重,這時駕駛員很可能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即使不構(gòu)成犯罪,司機也需要因交通違法受到處罰。這時候,根據(jù)逆行的情況,對司機的處罰也不一樣。
法律規(guī)定光腳開車違法嗎
1.法律規(guī)定赤腳開車違法嗎?
《中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不得穿著拖鞋駕駛”。但并沒有明確要求不能赤腳開車,所以“自由不受法律禁止”或“允許不受法律禁止”的原則在理論上并不違法。
目前有很多側(cè)門,比如被檢查時把拖鞋放在一邊的,還有變相赤腳開車的,這個公安部門有權處理!
二.中國道路交通法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及時糾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根據(jù)事實和本法有關規(guī)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情節(jié)輕微,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cè)司芙^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能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在酒精影響下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終身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載客人數(shù)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載客量2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貨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的機動車,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3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直至消除違法狀態(tài)。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情形的。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三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放規(guī)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責令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或者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方式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gòu)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收費的,多收的費用應當退還,并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gòu)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jié)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檢驗費用5倍至10倍的罰款,并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五條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標志或者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身攜帶駕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志或者辦理相應手續(xù),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志或者辦理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處罰。
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處機動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扣留機動車,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合法證明或者辦理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
第九十七條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沒收,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車輛,直至車輛按照規(guī)定投保,并按照最低責任限額處以應繳保險費一倍的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者被暫扣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機動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機動車以超過每小時50%的速度行駛;
強迫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違反交通管制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故意損毀、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不聽勸阻,造成嚴重交通堵塞或者重大財產(chǎn)損失的。
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在第一、第三、第五至第八種情況下,您可能會被拘留15天以下。
第一百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沒收拼裝的機動車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并強制報廢。
駕駛?cè)嗽诘缆飞像{駛前款所列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銷售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銷售金額等值的罰款。機動車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對兩起以上重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yè)運輸單位在六個月內(nèi)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第一百零三條國家機動車產(chǎn)品主管部門未按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對機動車進行嚴格檢驗,許可不合格機動車投入生產(chǎn)的,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chǎn)企業(yè)不執(zhí)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嚴格進行成品機動車質(zhì)量檢驗,導致不合格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chǎn)品質(zhì)量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未經(jīng)國家機動車產(chǎn)品主管部門許可擅自生產(chǎn)、銷售機動車的,沒收違法生產(chǎn)、銷售的機動車產(chǎn)品及配件,可以并處違法產(chǎn)品價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chǎn)、銷售拼裝機動車或者生產(chǎn)、銷售未經(jīng)許可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違法行為,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四條未經(jīng)批準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可以依法處以罰款;給過往人員、車輛和其他財產(chǎn)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
第一百零五條道路施工作業(yè)或者道路損壞,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防護措施,或者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未設置,或者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未及時變更,造成過往人員、車輛和其他財產(chǎn)損失的,負有相關責任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零六條在道路兩側(cè)、隔離帶或者廣告牌、管道等種植樹木和其他植物的。設置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和交通標志,妨礙安全視距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行為人排除妨礙;拒不履行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強制拆除妨礙物,費用由行為人承擔。
第一百零七條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jù)、處罰的內(nèi)容、時間、地點和處罰機關的名稱,并由執(zhí)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客和非機動車駕駛?cè)说牧P款,當事人沒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
開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部門統(tǒng)一開具的罰款收據(jù);當事人不出具財政部門統(tǒng)一開具的罰款收據(jù)的,有權拒絕繳納罰款。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日處以罰款金額3%的罰款;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一百一十條執(zhí)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處以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二十四小時內(nèi)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15日內(nèi)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第一百一十一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拘留行政處罰,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局或者相當于縣一級的公安機關決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時,應當當場出具證明,并告知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妥善保管被扣留的車輛,不得使用。
逾期不接受處理,公告3個月后仍不接受處理的,對被扣留車輛依法處理。
第一百一十三條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期限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處罰生效前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扣留期1日折抵1日。
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后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guī)定辦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jù)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記錄,對違法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實施處罰。能夠辨認駕駛?cè)说?,可以依照本法的?guī)定依法處罰。
第一百一十五條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對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機動車,核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2.批準安裝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涂標志、圖案。
3.對不符合駕駛證條件、考試不合格或者考試不合格的,發(fā)給機動車駕駛證。
4.未實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未將依法收取的費用、收繳的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的。
5.組織或者參與駕?;蛘唏{駛培訓班、機動車修理廠、收費停車場等經(jīng)營活動。
6.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7.非法扣留車輛、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和車輛號牌的。
8.使用合法扣留的車輛。
9、當場收繳罰款未開具罰款收據(jù)或未如實填寫罰款數(shù)額的。
10、徇私舞弊,不公平對待交通事故。
11、故意刁難、拖延辦理機動車號牌的。
12、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
13、違反規(guī)定攔截、檢查車輛正常行駛的。
14.不執(zhí)行緊急公務時攔截乘坐機動車。
15.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一百一十六條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guī)定,被給予行政處分的交通警察,在作出行政處分決定前,可以暫停執(zhí)行職務;必要時,你可以被限制。
根據(jù)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guī)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級或者撤職行政處分的,可以予以開除。
交通警察被撤職或者開除的,撤銷警銜;交通警察受到撤職以下行政處分的,給予降級處分。
第一百一十七條交通警察非法占用公共財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所列行為之一,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光著腳開車是中國堅決不允許的行為。這種行為對自身的安全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也會危及他人的生命。開車時,你必須穿舒適的鞋子,以便更好地駕駛車輛。因此,一切都必須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