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享受學費補償標準
2023-12-17
更新時間:2023-12-17 22:17:39作者:佚名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標準
按照《關于調(diào)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財教〔2013〕236號)、《關于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的通知》(財教[2015]462號)文件規(guī)定:
(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chǎn)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zhí)行,據(jù)實補償或者代償。退役復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zhí)行。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3)獲學費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資金必須首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如補償金額高于國家助學貸款金額,高出部分退還學生。
(4)從2015年起,國家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代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