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建站系統(tǒng)平臺 2021年人工智能平臺建設項目
2023-07-10
更新時間:2023-07-10 09:36:18作者:佚名
凍結期限及有關事項
2023年7月 4日至2024年7月3日。自凍結通告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屬物,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凍結通告發(fā)布后、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有《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行為的,不予增加補償費用:
(一)房屋的析產和過戶;
(二)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但因結婚、出生、回國、軍人退出現役、服刑人員刑滿釋放等原因必須辦理戶口遷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賃關系,分列、變更公有房屋租賃戶名;
(四)新設立和變更企業(yè)工商登記和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登記;
(五)其他導致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