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民事起訴狀范文怎么寫 欠款民事起訴狀范文怎么寫的
2023-08-17
更新時間:2023-08-17 18:12:29作者:佚名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是可以辭退勞動者,但此時也要求符合《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情形,否則辭退行為就是違法的。而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是否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這要看單位是基于什么原因辭退勞動者。若是認為員工能力不符合要求,但沒有什么證據(jù),此時辭退勞動者就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但要是可以證明確實是員工不滿足錄取條件的話,則此時辭退并不需要支付補償。
根據(jù)相關勞動法律規(guī)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這項權利的行使是有條件的,即要求單位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fā)現(xiàn)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jù),則解雇員工是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因為,工作能力不行是一種很主觀的看法,如果允許以此作為解雇員工的條件,將有可能導致單位惡意規(guī)避法律,尋找種種借口隨意解雇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以前的勞動法規(guī)之間存在很大的區(qū)別?!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p>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嗎?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偨Y:還在試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認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就可以隨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條件之一才可以。
勞動合同約定了具體的工作年限,而試用期也是包括在這個期限內的,法律不允許用人單位格外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當然,若是在試用期內單位發(fā)現(xiàn)其實勞動者并不符合崗位要求,也就是無法勝任工作的,那可以依法將勞動者辭退,基于這樣的原因辭退勞動者是可以不用支付經(jīng)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