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東莞石排鎮(zhèn)非戶籍學生積分入學方案
2024-05-19
更新時間:2024-05-19 12:18:59作者:佚名
2024東莞中堂鎮(zhèn)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1.招生類別
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招生條件
(1)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申請民辦學校;
(2)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以下簡稱“監(jiān)護人”)按規(guī)定申請民辦學校。其中:
監(jiān)護人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監(jiān)護人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
監(jiān)護人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
監(jiān)護人是臺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監(jiān)護人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父或母在本市實際居住或就業(yè),因特殊情況暫無法提供上述有效證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或母辦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記、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業(yè)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單或納稅清單或房產證明等)以及簽訂補辦居住證承諾書后,可在招生補錄階段向仍有剩余學位的民辦學校申請入讀。該類適齡兒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臺網上報名,但不能網上填報志愿。
3.招生辦法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嚴格落實“免試入學”規(guī)定,不得以面試、面談等各種方式“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錄取順序依次為“直升入學”“長幼同校入學”及“電腦派位”。
(1)直升入學:在具有直升資格的學?;蛴變簣@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可以自愿為原則,向符合條件的對口直升學校申請直升。如直升申請人數(shù)少于對口直升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的,全部予以錄取;直升申請人數(shù)超過對口直升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的,由對口直升學校通過搖號方式確定直升錄取名單。
(2)長幼同校入學。民辦學校在滿足完“直升學生”入學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辦學位,按剩余民辦學位50%的比例提供學位優(yōu)先滿足相同監(jiān)護人下多孩家庭(簡稱“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學需求。民辦學校“長幼同校入學”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鎮(zhèn)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非畢業(yè)班就讀,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如“同校入學”提供的學位計劃數(shù)超過申請人數(shù),全部予以錄取;如提供學位計劃數(shù)少于申請人數(shù),由民辦學校通過電腦派位方式確定錄取名單。
(3)電腦派位。民辦學校在確定“直升入學”“長幼同校入學”學生名單后,剩余的學位對外招生,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選報本市不超過3所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4.注意事項
(1)符合“直升入學”資格,但監(jiān)護人不是本市戶籍或因特殊情況暫無法提供上述有效證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或母在辦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記、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業(yè)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單、納稅清單或房產證明等)以及簽訂補辦居住證承諾書后,予以直升。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只能在招生補錄階段向仍有剩余學位的民辦學校申請入讀。
(2)幼升小直升政策執(zhí)行至2024年,2025年起不再實行(即從2022年秋季起入學的幼兒園學生,畢業(yè)時均不能通過直升方式入讀民辦學校)。
(3)從2022年秋季起轉學到有直升資格學校(或幼兒園)就讀的學生,畢業(yè)時不能通過直升方式申請入讀對口直升學校。該部分學生可以報名參加學校的“電腦派位”或“補錄”。
(4)按順序錄取。符合條件的學生只能選擇民辦學校招生類別中的一類填報志愿,如選擇并被“直升入學”錄取的學生,不能填報“長幼同校入學”和“電腦派位”志愿;如選擇“長幼同校入學”并被錄取的學生,不能填報“直升入學”和“電腦派位”志愿;如選擇了“直升入學”或“長幼同校入學”但沒被錄取的學生,可繼續(xù)填報不少3所“電腦派位”學校志愿?!爸鄙雽W”和“長幼同校入學”錄取名單確定后應對外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