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老工傷復發(fā)如何認定(工傷復發(fā)怎么認定)
2024-04-23
更新時間:2024-04-23 23:58:05作者:未知
一、幾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14周歲以下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了年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是刑事責任年齡的一般標準。第二款規(guī)定了在幾種罪名中,年滿十四周歲但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也需要負刑事責任,這些罪名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這些犯罪都屬于嚴重的暴力型犯罪,所以會對刑事責任年齡降低標準。但是,由于未滿十八周歲還是未成年人,所以,對于年滿十四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的罪犯,還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對于因為沒有達到十六周歲而未被處于刑事處罰的,應當要求其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對其嚴加管教,或者在必要時還會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也就是說,我國《刑法》對于責任年齡分成了四個部分,不滿十四周歲屬于絕對無刑事責任年齡,他們對任何刑事犯罪都不負責;十四到十六周歲的則屬于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只有特定在特定的罪名下才需要其承擔刑事責任;而在十四到十八周歲之間的就的屬于減輕刑事責任年齡;年滿十六周歲的,則屬于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不論什么刑事犯罪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在犯罪的時候并不滿十八周歲的話,無論其罪刑多么嚴重,最終都是不能對其適用死刑,這里就包括不能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和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二、十四到十六歲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此即相對負刑事責任時期。刑法作出這樣的限定,除了考慮犯罪的嚴重性之外,還考慮了犯罪的常發(fā)性。還有一些犯罪或許重于這里所列舉的犯罪,但由于處于這一年齡階段的人不可能實施或者很少實施,刑法未作規(guī)定。刑法第17條第2款規(guī)定的八種犯罪是指具體犯罪行為而不是具體罪名。
日常生活當中,大多數(shù)人可能對于犯罪方面的刑事責任年齡并不是特別的清楚,如果說是屬于14周歲以下的是那么不管是什么樣的犯罪行為,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屬于無刑事責任的人。但是如果是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話是需要區(qū)別對待的,有一些犯罪需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