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抽逃出資后減少注冊資本違法嗎 股東抽逃注冊資本認定
2023-11-05
更新時間:2023-11-05 20:16:46作者:未知
一、對販毒行為報案立案屬地怎么確定?
販毒行為報案立案地一般是犯罪地的公安部門。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管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對販毒行為報案后滿足哪些條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販毒行為立案后嫌疑人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販毒案件中嫌疑人拒不認罪的也可以定罪,根據規(guī)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四、販毒行為立案后定罪證據有哪些類型?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在司法實踐中,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犯罪行為以后都可以向公安報案,除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一般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部門調查處理的,當然對犯罪行為報案以后,公安部門會先對當事人的報案材料進行調查,確認存在犯罪事實的,且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安才會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