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補償被人領走的如何救濟(宅基地被征用后的補償款歸誰所有)
2024-06-27
更新時間:2024-06-27 20:06:28作者:未知
一、尋釁滋事罪主犯跑了怎么辦?
尋釁滋事罪主犯跑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對此進行追捕。在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的基礎上,要考慮到構成主犯的一般會根據(jù)其在共同犯罪中的情節(jié)和性質(zhì),對其從重判刑。而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也就是說,尋釁滋事罪主犯通常情況下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礎上從重做出處罰。
二、尋釁滋事罪與非罪的區(qū)分是什么?
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jié)惡劣、情節(jié)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于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我們認為,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于情節(jié)嚴重應該綜合以下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jié)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后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chǎn)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jié)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xiàn)。行為人的一貫表現(xiàn)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著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jié)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在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當中,如果無緣無故的就毆打他人存在著擾亂社會秩序的這樣一種行為的話,必然是需要按照我們國家刑事法律規(guī)定對此進行一定的懲罰,如果說犯了罪之后逃逸,沒有直接補充的認罪,那么是不存在著從輕或者是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