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中斷嗎 訴訟時效是否中斷
2024-03-24
更新時間:2024-03-24 22:42:42作者:佚名
“我覺得好累,為這個補償款的事情付出了太多太多的心力,結果還不盡人意,有時候真想放棄了”,“要不是安置后還需要拿不少錢出來,老人小孩兒需要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生活,我真想把這字簽了”,“政府答應給我們這個補償款了,雖然愿望實現了,但怎么也高興不起來”。一些當事人如是說。
這是愛土拆遷律師在接待當事人的時候聽過頻率最高的一些話,由于房屋拆遷土地征收屬于政府的行政行為,周期比較長,程序繁復,導致被拆遷戶在經歷房屋被征收的過程中,身心飽受煎熬,很多人甚至都是因為實在抗不下去了,勉強簽字,事后后悔不已。雖然很多拆遷環(huán)節(jié)是法定的,但實在背離給老百姓帶來更加幸福美滿生活的初衷,在如此紛繁復雜的拆遷過程中,你累了嗎?如何才能輕松合法的取得滿意補償呢?
我們都知道,拆遷是一個法定的政府針對于國有土地以及地上附著物征收的行為,他的實施有著很多法定的程序,本身就不簡單,我們要能做到輕松的面對,以及能夠拿到自己預想的補償款,應該做到如下幾點:
一、了解房屋拆遷的程序
要做到能夠輕松的面對拆遷,首先我們要去了解拆遷是什么,由于拆遷程序比較長、復雜,了解的時候也要稍微多用點心,主要是把一些核心的程序記住,什么時候政府應該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做了沒有,這些都直接關系到后期補償的難易程度以及是否具備維權的基本條件。
房屋拆遷具有很多法定程序,這一些程序的規(guī)定主要是約束政府在進行拆遷的過程中要遵守法律,保障好老百姓的權利,從一開始的組織立項開始,政府就必須遵守每一個法定流程,缺少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拆遷行為都屬于程序違法,老百姓是有權監(jiān)督的。很多時候政府拆遷公告沒有完整的告知相關的主體,征收的范圍,實施的單位等,這些情況都是屬于不合法的行為,老百姓要做到心中有數。
二、積極地協商
大部分的拆遷補償款都不是以對抗的方式取得的,這一點老百姓心里要明白,就算是后期律師介入,也不會一來就采取訴訟等方式與政府直接對抗,主要還是針對于拆遷過程中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來與政府進行協商談判,所以,我們被拆遷戶在遭遇到拆遷不滿意補償不合理的時候,也不要一來就與政府產生沖突,積極協商才能解決問題,很多人覺得政府很強勢,并且我也害怕去和政府協商,其實政府也沒有那么可怕,只要帶著客觀公正的立場去和政府協商,大多數政府還是不會蠻不講理的。
三、簽署補償協議要謹慎
拆遷協議是拆遷過程中的重頭戲,協議的簽署基本預示著老百姓參與拆遷程序的結束,所以我們在簽署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首先我們要看補償是否合理,是不是村委會或者街道辦給自己確認過的那一份,很多時候拆遷辦當這一套背后又是一套,之前給拆遷戶確定過一份協議,簽署的時候又換了一份,導致拆遷戶誤簽;簽署的時候對于補償要做到心中有數,自己的限度在哪里,既不委曲求全,后面后悔,又不要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
其次,簽署的對象是否合法,政府拆遷協議的簽署是要求有資質的相關部門,有一些不相關的部門或者開發(fā)商打著人民政府的旗號,來跟拆遷戶簽字,其實根本不具備簽字的資格,事后以此來反悔,導致拆遷戶的利益受損。
四、勇敢說不,不優(yōu)柔寡斷
在嘗試了各種辦法來爭取補償仍然無法奏效之后,需要一點勇敢來邁出法律維權這一步,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其實國家的法律有很多條款都是保護當事人權益的,很多人認為不簽字不搬遷就能夠提高補償,當釘子戶一定能取得高額補償,其實不然,在《補償決定書》《拆遷行政裁決》等文件送達了之后,很有可能就開始計算時效了,就算沒有開始計算,政府也會通過其他文書進行送達,拆遷戶置之不理很有可能就錯過了補償期限,最后喪失維權的最佳時機。
我們不提倡總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但是提前考慮,提前準備才能做到臨危不亂,游刃有余,拆遷是一場持久戰(zhàn),只有我們調整好心態(tài),才能夠輕松下來,只要轉變我們考慮問題的方式,就能拿到合法滿意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