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律師教你,遇到強拆如何輕松應對
2024-03-24
更新時間:2024-03-24 15:09:40作者:佚名
一、法院離婚開庭前準備有哪些
前期準備主要分為兩個方面
其一,訴訟證據(jù)的準備;其二,家庭財產(chǎn)的保護。
對于絕大多數(shù)當事人來說,由于第一次訴訟,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jù)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訴訟中心圍繞“證據(jù)”進行,沒有證據(jù),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chǎn)。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相關證據(jù)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chǎn)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chǎn)的發(fā)票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二、在離婚訴訟中如何答辯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實”的起訴狀后,即緊張,又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意見,對于原告的訴狀內(nèi)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會輕信。但被告應針對原告的訴狀內(nèi)容及提供的證據(jù),收集相關的反證。
很多被告認為,“第一次離婚訴訟,只要我堅持反對離婚,法院就不會判離”。其實這種觀點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僅僅是口頭辯解,法院是否判決離婚就很難講了。打官司是一件很嚴肅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憑經(jīng)驗辦事,也不可掉以輕心。
在答辯時,也不要“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釋,恨不得給法院寫一封“萬言書”,其實這是根本沒有必要的。答辯狀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針對性地答辯,這樣條理才會清晰,給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別要強調(diào)的是,即使是簡易程序,被告也應該有十五天的答辯期。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傳票或開庭的時間不足十五天,可以與法院聯(lián)系,要求答辯期限,這是一項權利,一定要適當行使。
雙方如果選擇起訴離婚的話,那么需要有充足的證據(jù)來證明雙方的感情已經(jīng)破裂,這樣才符合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條件,因此在證據(jù)準備的時候,一個是需要準備好關于感情已經(jīng)無法挽回的證據(jù)。需要準備的就是哪些屬于共同財產(chǎn)的相關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