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傷殘鑒定城鎮(zhèn)的標準是什么 交通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標準
2023-11-23
更新時間:2023-11-23 10:10:29作者:佚名
一、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的特征有哪些?
1、主體限于負有監(jiān)押在押人員的司法工作人員;
2、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3、客體是國家司法法律、規(guī)章、制度和司法機關對在押人員的正常管理和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觀方面表現為負有監(jiān)押在押人員的司法工作人員失職導致在押人員脫逃的行為。
《刑法》第四百條
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司法解釋是什么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司法解釋
1、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屬于玩忽職守罪的特別規(guī)定,凡司法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在押人員脫逃,構成犯罪的,都應以特別法條即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定罪量刑。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在主觀上必出于過失,如果明知某在押人員企圖逃跑,但卻放任不管,屬于故意,此時應以私放在押人員定罪,如果不知道其想逃跑,或者知道其想脫逃但根據環(huán)境條件,在押人員的自身能力因素輕易相信其逃跑不了,結果致使逃跑,構成犯罪的,則應以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定罪。
2、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四百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p>
3、所謂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后繼續(xù)犯罪,給社會造成特別嚴重的危害等等。
失職導致在押人員脫逃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屬于玩忽職守罪的特別規(guī)定,凡司法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在押人員脫逃,構成犯罪的,在押人員脫逃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