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工作10年辭退員工補償嗎
2023-09-29
更新時間:2023-09-30 02:35:28作者:佚名
可以,對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到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按照普通程序進行審理,法律文書用公告方式送達。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關系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宣告失蹤是離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蹤不是離婚訴訟的前置程序,因此,根據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對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到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按照普通程序進行審理,法律文書用公告方式送達。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關系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夫妻另一方起訴之前,最好盡可能多的收集一些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這樣有利于法院認定夫妻之間確實已經沒有感情了。
法院對于起訴書、通知舉證和開庭日期等送達公告期是60日,判決后對判決書送達公告期還需要60日公告期。采用公告送達方式的案件,訴訟期限大大延長了,一般的離婚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在三個月內結案,適用普通審理程序的,也會在六個月內結案,而離婚訴訟的被告失蹤或下落不明的,加上公告期計算至少需要六個月才能結案。
一方失蹤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公告送達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決。但判決結果并不是一定要判決離婚,人民法院還要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還應當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蹤滿兩年的,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對于下落不明或失蹤未滿兩年,又沒有其它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人民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
只審理判決離婚事宜,而對夫妻共同財產既不做審查,也不做判決。對財產做出明確判決,對下落不明當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為子女撫養(yǎng)費判給主張離婚的當事人一方。只對財產進行簡單審查,主要是根據原告的陳述來確認,而不做具體核實,也不做分割處理。
夫妻一方失蹤離婚財產分割是可以起訴解決的,一般一方失蹤要進行離婚的話,就只能利用訴訟的方式處理,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在離婚訴訟中,一般處理離婚財產,還是按照普通的財產處理方式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