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賄賂罪既遂一般判幾年 介紹賄賂罪既遂一般判幾年緩刑
2024-03-02
更新時間:2024-03-02 07:37:06作者:佚名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勞動者在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傷了是不能認定構成工傷的,那么對于用人單位來講此時也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據《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guī)定,在上班途中受傷要想認定為工傷,必須要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要么是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勞動者不需要對事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要么是因為搶險救災從而造成受傷的。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上班途中受傷,只有兩種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以及”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上班途中摔傷與此無關,不能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上班途中摔傷是非因工負傷,醫(yī)療費用應按醫(yī)療保險規(guī)定辦理,停工治療期間,法定醫(y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支付病假工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不少人認為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傷害,這些都是因為工作的需要,而導致受傷的,那么就一定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其實對上下班途中發(fā)生的傷害,是否可以被認定為工傷,這要看具體情況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guī)定。
法定的工傷條件無論列舉得多么具體,也不可能完全與現實生活中的具體傷害情形相吻合。工傷認定包含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主觀判斷,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需要對現有法律條款所規(guī)定的原則做出合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