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甘肅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呢)
2023-07-07
更新時間:2023-07-07 20:14:18作者:佚名
一、放棄繼承可以寫在遺囑里嗎?
是不可以的,繼承人不可以在遺囑里寫放棄繼承權。遺囑是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繼承人無法篡改遺囑,但當繼承人繼承遺產(chǎn)時,可以選擇放棄繼承。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chǎn)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遺囑一般是確定什么人繼承遺產(chǎn),而不是寫誰不能繼承遺產(chǎn)。確定了誰繼承遺產(chǎn),就等于確定了誰不能繼承,所以在遺囑里面寫放棄繼承是多余步驟,但也不是不能寫。被繼承人定立遺囑的時候,只能就遺產(chǎn)的分配等事宜在遺囑中寫明,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的行為,只能由其本人作出,不能在遺囑上注明。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怎么放棄繼承權?
1、書面方式。這是基本的方式。放棄繼承是單方法律行為,被放棄的遺產(chǎn)將由其他繼承人繼承,沒有其他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全部放棄或者遺產(chǎn)將由其他繼承人繼承,沒有其他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全部放棄或者喪失繼承權的,將按無人繼承的遺產(chǎn)收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所有。
放棄繼承用書面方式表達,就更顯慎重,而且有利于穩(wěn)定被放棄的那部分遺產(chǎn)再轉移的法律后果。實踐中,用書面方式放棄繼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到公證機構輸放棄繼承的公證文書;
(2)親自書寫的棄權聲明書;
(3)寫給其他繼承人的有明確的放棄繼承意見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頭方式。如在繼承開始后、遺產(chǎn)分割前,分別或者同時向其他繼承人口述放棄繼承的意見。在訴訟中,繼承人向人民法院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要制作筆錄,由放棄繼承的人簽名。
繼承權包括兩種涵義,其中一種是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繼承開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遺囑的指定而接受被繼承人遺產(chǎn)的資格,即繼承人所具有的繼承遺產(chǎn)的權利能力。即享有客觀意義上的可能性繼承權。
另一種是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當法定的條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實)具備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chǎn)已經(jīng)擁有的事實上的財產(chǎn)權利,即已經(jīng)屬于繼承人并給他帶來實際財產(chǎn)利益的繼承權。
繼承人放棄繼承不可以寫在遺囑里,放棄繼承權可以做出書面表示,也可以以口頭的方式,這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要繼承者自己書寫放棄申請,放棄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必須在繼承開始后遺產(chǎn)分配之前提出才有效,否則是無效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