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判缺席有什么后果?(被宣判缺席有什么后果嘛)
2024-02-23
更新時間:2024-02-23 12:39:04作者:未知
一、再審案件是否必須開庭審理?
申請再審后會不會開庭審理,主要看是否有證據證明原判決確有錯誤,如果證據充足的會開庭審理;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等
一般來說,再審案件會開庭審理。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但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有特殊情況或者雙方當事人已經通過其他方式充分表達意見,且書面同意不開庭審理的除外。
二、申訴再審被駁回怎么辦?
1、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fā)現(xiàn)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fā)現(xiàn)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2、對再審裁定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1、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3、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3、對二審判決申請檢察院抗訴
當事人的再審申請被上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后,人民檢察院對原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抗訴事由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級人民法院。
再審案件一般是書面審理,除非有新證據或者是疑難案件,否則不開庭。申請再審本駁回之后,可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告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享有抗訴權,對于法院判決中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可以提出抗訴。對于人民法院駁回再次申請的情況,可以選擇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