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效力都受到法律認可嗎?
2023-07-16
更新時間:2023-07-16 15:10:52作者:未知
一、執(zhí)行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1、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夫妻的共同財產先由夫妻雙方協(xié)議分割;如果協(xié)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屬于男女雙方的共有財產才能分割。
2、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的內容
1、工資、獎金。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tǒng)計在職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標準工資,有規(guī)定標準的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蔼劷稹笔浅べY總額的勞動報酬外,由國家、政府等權威組織,對特殊貢獻或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特定主體,給予一定貨幣數量的獎賞,如運動員名次獎、科研成果獎等,這些獎金應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
2、生產、經營的收益。生產、經營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識產權是人們就其智力創(chuàng)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雖然無形,但它都是能夠帶來財富的“以權利為標的的物權”,所以在當前的離婚案件中,對所涉知識產權也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但這并不是講知識產權中的所有權利夫妻都能夠共同享有。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因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被繼承人或贈與人可以明確只歸一方,法律保護私有財產的處分權,這種特別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的財產進行投資所獲取的物資利益。這里的收益應當指的是孳息。這里的個人財產,即指夫妻婚前屬于夫或妻的個人財產,也指婚后夫妻約定屬于夫或妻的個人財產。投資行為有可能發(fā)生在婚前,也有可能發(fā)生在婚后。
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助費。
7、對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權的認定。土地使用權在法定條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換、贈予、租賃、抵押、繼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權中的各項權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為公民個人所擁有的重要物質財富。對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權原則上應認定為個人財產。
8、在涉股案件中對夫妻共同財產認定。目前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到股票的所有權歸屬糾紛日漸增多。
9、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我國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規(guī)定,采用列舉式與概括式相結合的方式,避免對夫妻共同財產規(guī)定的不周全。
執(zhí)行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指離婚時夫妻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共同財產夫妻婚后共同所有,在執(zhí)行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guī)定的分配原則執(zhí)行,婚姻中存在過錯方的需要給予另一方經濟賠償,雙方達成一致后法院會按照分割協(xié)議進行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