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幾級構(gòu)成刑事責任
2023-07-10
更新時間:2023-07-10 10:08:12作者:佚名
一、上級向下級索要財物下級屬于行賄嗎?
如果被索賄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罪,但是如果獲得了不正當利益,就能認定為行賄罪。在我國,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shù)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行賄數(shù)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二)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的;
(三)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diào)整的;
(四)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chǎn)、環(huán)境保護等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經(jīng)濟損失數(shù)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二、行賄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jù)犯罪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xiàn)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xiàn)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qū)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xiàn)。但對于同一地區(qū)、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三、行賄罪的定罪證據(jù)有哪些類型?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
綜上所述,就算被上級索賄,但也通過給對方贈送財物謀求了不正當利益的,可以被認定成行賄罪,不過,對方的索賄情節(jié)是法院量刑時的參考依據(jù),如果是被索賄,法院一般都會適當?shù)膹妮p處罰。遇到索賄行為后,要保留證據(jù),向國家有關(guān)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