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后補齊稅款可以免除刑事處罰嗎?
2023-07-16
更新時間:2023-07-16 17:43:52作者:未知
一、偷稅漏稅200萬以上怎么處理?
自然人偷稅漏稅200萬的處罰標準是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shù)額較大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shù)額計算。
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稅漏稅怎么舉報
1、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由于國稅地稅管轄范圍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稅款屬于哪個稅務機關管轄。舉報中心舉報的范圍是: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fā)票,以及其他稅務違法行為。
2、舉報可以采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勵舉報人盡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和稅務違法事實證據(jù)。
涉稅舉報要提供的證據(jù),應當越詳細越好,包括賬冊憑證合同協(xié)議發(fā)票收據(jù)等等,原件復印件均可。
三、偷稅漏稅的主要類型有什么
1、“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常見的如: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涂改等;未經稅務主管機關批準而擅自將正在使用中或尚未過期的賬簿、記賬憑證銷毀處理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2、“不申報”,是指不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的行為。這也是納稅人逃避納稅義務的一種常用手法,情況要比前一類復雜一些。主要表現(xiàn)為已經領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實體不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登記,或者已經辦理納稅登記的法人實體有經營活動,卻不向稅務機關申報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的行為等。
偷稅漏稅是屬于違法的行為,需要按照實際的偷稅金額還有占應該繳納的比例進行相應的處罰,偷稅漏稅舉報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稅款屬于哪個稅務機關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