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隱匿財產(chǎn)的行為有哪些(離婚隱匿財產(chǎn)的行為有哪些呢)
2024-03-05
更新時間:2024-03-05 10:08:01作者:佚名
離婚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家身邊周圍離婚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是現(xiàn)在離婚如果有孩子就會涉及到很多,比如孩子的撫養(yǎng)權和孩子的撫養(yǎng)費,其中還有孩子的探望權。
那什么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
建立探望權制度,
一是為滿足父母對子女基于親情的心理訴求,
二是為保證父母離異后仍能得到雙親的關愛,使其受傷害最小。
探望權是法律賦予的,任何人、任何單位均無權中止行使。探視權人自動放棄探望權,由此對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影響,與子女同住的一方或子女均有權提出損害賠償;探望權人濫用探視權,導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損害,一方或一方或子女同住一方,有權提出損害賠償。
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時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權的請求:
1.探望權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2.探望權人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權人在行使探望權時對子女有侵權行為或犯罪行為,損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權人與子女感情嚴重惡化,子女堅決拒絕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