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已死亡,該怎樣分配遺產(chǎn)
2024-06-12
更新時間:2024-06-12 23:58:19作者:佚名
一、男方悔婚女方是否退彩禮錢
根據(jù)規(guī)定,男方悔婚彩禮不一定退,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還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要退還彩禮。不過,在后兩者的情況下,要求必須以雙方離婚為前提。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怎么判斷是否屬于彩禮
要判斷何為彩禮,首先要明白彩禮的基本含義,彩禮僅指基于婚約、按照當?shù)仫L俗習慣、給付對方數(shù)額較大的財物。其構成特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訂立婚約為前提條件和基礎?;榧s一般認為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所作的事先約定,俗稱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給付女方一定數(shù)量的金錢和其他物品,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禮。
2、需基于當?shù)氐娘L俗習慣。雙方訂立婚約的過程中或者訂立婚約之后,給付財物的行為要根據(jù)當?shù)仫L俗習慣。關于給付金錢的數(shù)額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間人(俗稱媒人)從中按習慣商定,有時還要通過中間人交付。這種情況下,給付財物既不是給付人主動贈與,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都清楚該財物就是為訂立婚約而給付的彩禮。如果當?shù)夭]有給付彩禮的風俗習慣,那么雙方之間發(fā)生財物給付行為也就不是彩禮。如果彩禮的數(shù)額明顯超出當?shù)仫L俗習慣,而且明顯超出給付方的支付能力,就應當認定為借婚姻索要財物行為,其實質(zhì)就不再屬于彩禮性質(zhì)。
3、所給付財物的價值按照當?shù)厣钏綄儆跀?shù)額較大。雙方訂立婚約后,根據(jù)當?shù)仫L俗習慣需要給付另一方一定數(shù)量的財物,其數(shù)額或價值就必須符合當?shù)氐臉藴?,該標準雖然沒有固定的規(guī)范,但是,最起碼要符合彩禮所具有的擔保性質(zhì),要符合同時期同一地區(qū)大致相近的數(shù)額。
金錢與實物雖然表現(xiàn)形式不同,但性質(zhì)相同,均可以成為彩禮,具體在認定時法院應當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客觀案情進行認定。一般情況下,如果當?shù)赜胁识Y給付的習俗,且給付的金錢數(shù)額較大,或者給付的實物價值較高,均可以認定為彩禮。
此外還要區(qū)分贈與和彩禮,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jié)性交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首先要明確一點,彩禮并非是男女締結婚姻關系的必備條件。從法律層面來講,雙方滿足《民法典》規(guī)定的結婚條件即可,男方并不是一定要給女方彩禮。也就是說,法律上面是否給付彩禮給女方,并不是影響結婚證領取的因素。因此,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給付或不給付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