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財產分割法律效力怎么認定的?
2023-08-06
更新時間:2023-08-06 00:05:51作者:未知
一、關于離婚補償款是怎么規(guī)定的?
離婚賠償標準的數額和給付方式可由夫妻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由法院判定。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指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的財產損失,這種損失不以損害行為直接作用于財產為條件,只要過錯行為導致了財產損失的損害后果即可,包括積極財產的減少和消極財產的增加,但不包括期待利益損失。精神損害賠償,因過錯方對受害者人身進行傷害導致的精神損害及純粹因過錯方的行為導致的精神創(chuàng)傷、精神痛苦等,無過錯方均可請求賠償
土地補償款離婚分配不一定可以平分,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獲得的土地補償款認定為非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更不可能進行平均分配。離婚的補償款沒有給,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判決之后可以申請執(zhí)行,人民法院依職權可以分割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法院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還是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進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
二、離婚時財產怎么分割?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應遵從如下規(guī)定:
1、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協(xié)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協(xié)議時應同時對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不得因離婚而損害他人和國家、集體的利益,這不僅是法律的規(guī)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
存在過錯行為導致離婚,可以索要離婚補償款,離婚時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后,需要平均分配這部分財產,還要確認婚前財產,因為婚前財產是歸個人所有的,不需要進行分割,要考慮是否存在過錯行為導致離婚,如果有,對過錯方可不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