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從重處罰判緩的條件有哪些(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2023-11-01
更新時間:2023-11-01 15:15:42作者:佚名
一、尋釁滋事罪一定會判實刑嗎?
不一定。涉嫌構(gòu)成尋釁滋事犯罪的,其實也是有可能適用緩刑的,但必須要滿足法律規(guī)定的緩刑條件才可以。
1、適用緩刑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適用緩刑的對象只能局限于罪行較輕的犯人。在我國主刑中,管制是最輕的一個刑種,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種不關(guān)押的刑種,因此失去了適用緩刑的必要性。適用緩刑的對象,刑罰為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的宣告刑,而不是指刑法規(guī)定的法定刑。比如犯罪的法定刑雖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如果罪犯具有法定從寬情節(jié),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備緩刑條件的,仍然可以宣告緩刑。
緩刑的禁止性條件是犯罪分子是累犯。累犯之所以不適用緩刑,是因為累犯主觀惡性較深,不易教育改造,社會危害性較大。
2、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屬于累犯。這只是適用緩刑時必須遵守的對象條件,但它并不意味著所有被判處這種特定刑罰的犯罪分子,都應(yīng)當(dāng)宣告緩刑。適用緩刑的實質(zhì)條件,必須是犯罪情節(jié)不很嚴重,主觀惡性不深,并且具有悔罪表現(xiàn)。
3、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是宣告緩刑的推定條件。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是宣告緩刑所期待的重要目標的宗旨,同時,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實際上是指罪犯不存在再犯罪的趨勢或再犯罪的可能性。認定罪犯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僅僅是一個可能性的預(yù)測。但是,這種可能性的預(yù)測不能主觀臆斷,應(yīng)當(dāng)依據(jù)客觀事實進行綜合論證。
二、尋釁滋事罪客觀行為方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刑法采取了列舉式立法模式,具體行為如下: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
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風(fēng)、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情節(jié)惡劣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多次隨意毆打他人、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后果。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jié)惡劣
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是指出于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他人,此多表現(xiàn)為追逐、攔截、辱罵婦女。這里的情節(jié)惡劣主要是指經(jīng)常性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的,造成惡劣影響或者激起民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有公私財物,是指以蠻不講理的流氓手段,強行索要市場、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財物,或者隨心所欲損壞、毀滅、占用公私財物。這里的情節(jié)嚴重,是指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的公私財物數(shù)量大,造成惡劣影響,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造成公私財物受到嚴重損失。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是指出于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制造事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是指公共場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壞,引起群眾驚慌、逃離等嚴重混亂局面。
尋釁滋事罪按照具體的情節(jié)嚴重程度進行處罰,承擔(dān)相應(yīng)的刑事責(zé)任,具體的行為包括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