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見了可以辭職嗎(勞動合同不見了可以辭職嗎怎么辦)
2023-09-18
更新時間:2023-09-18 20:15:03作者:未知
一、職工判拘役緩刑解除勞動合同嗎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因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的,即使最終被適用緩刑,也是屬于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guī)定,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當然也可以不解除。具體要看用人單位的選擇。
但是要注意,若是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話,則應當依照國家有關(guān)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提前多少天
職工提前三十天書面遞交辭職信就可以。如果提前辦理完離職,可以提前解除合同。離職時給職工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可以女職工在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內(nèi),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提前三十天。法律規(guī)定,正式員工辭職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在三十天期滿之后,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是在在試用期的,則提前三天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而除了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也有權(quán)解除勞動合同。但在行使合同解除權(quán)的時候必須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