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詐騙罪不退賠會怎么樣 詐騙案退賠后就無罪了嗎
2023-11-03
更新時間:2023-11-03 15:14:10作者:未知
一、注銷清算基準日怎么確定
企業(yè)進行清算時需要清算企業(yè)財產狀況從清算開始日計算財產構成的,包括:貨幣資產、實物資產、其他資產。這里的起始日期就是清算基準日。需要以清算組成立日作為清算基準日。
清算,是為了終結現(xiàn)存的法律關系、處理其剩余財產、使之歸于消滅而進行的一個程序,包括計算、核實等。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注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清算一般有三種解釋:一是指一定經濟行為引起的貨幣資金關系應收應付的計算;二是指公司企業(yè)結束經營活動,計算應收回債務和處置分配財產等行為的總和;三是銀行同業(yè)往來中應付差額的軋抵。
股東會通過決議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立的日期是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致清算組成立日期的次日起,為清算的開啟之日。清算組成立的日期由股東會決定。
二、公司清算具體程序
A、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
2、清算組人員基本情況,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
4、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B、通知、公告?zhèn)鶛嗳?/p>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內容應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號、注銷原因、清算開始日期、清算組人員及工作地址、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等。
C、債權申報和登記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D、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執(zhí)行清算方案,分配財產。
清算組根據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法定分配順序為: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后;
5、清償完畢上述款項后的剩余財產,除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F、編制清算報告,并報告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
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算;
3、已發(fā)布注銷公告。
G、注銷登記
1、申請注銷登記。
自清算報告被確認之日起10日內,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3)、股東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請注銷登記應提交文件。
申請注銷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企業(yè)注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4)、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5)、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6)、《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8)、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后,公告企業(yè)終止。
清算屬于一種法律程序,一般在公司或者是社團組織進行注銷的時候必須要進行財產清算,如果沒有進行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清算的基準日一般是以清算小組成立的當天來作為基準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