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案件判決一律公開宣判嗎 任何案件判決一律公開宣判嗎知乎
2024-04-04
更新時間:2024-04-04 07:37:03作者:佚名
一、案件立案偵查多久定罪?
看具體案情,如果案件重大,按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如果人被批捕,則羈押是有期限的,在此期限內應該進行偵查、起訴、審判。但并沒有法律強制規(guī)定,超期,可變更強制措施,放人。從實踐來看對于普通刑事案件,一般是4-5個月完成一審。
刑事案件立案偵查時間:
刑事立案作為刑事訴訟開始的標志,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的法定階段,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種職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立案。其作用是為了準確、及時地揭露和懲罰犯罪,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準確評價社會治安形勢和進行正確決策的重要依據。其材料來源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fā)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獲得的犯罪線索;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的報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當有犯罪事實發(fā)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一)立案?!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fā)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二)偵查。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二、強制措施期限偵查羈押期限分別是多久
1、強制措施期限
(1)傳喚、拘傳持續(xù)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2)拘留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4日,特殊情況最長37天;
(3)取保候審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4)監(jiān)視居住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2、偵查羈押期限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過2個月;
(2)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延長1個月;
(3)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26條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延長2個月;
(4)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可以再延長2個月;
(5)發(fā)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案件的偵查時間一般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確定,不同的案件的偵查時間有所不同,其中強制措施的期限包括傳喚,拘留的時間,取保候審的時間,監(jiān)視居住的時間,還有偵查羈押的期限,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過2個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