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反駁請求復審的期限是多久(專利復審駁回訴訟)
2023-08-16
更新時間:2023-08-16 05:06:32作者:佚名
一、專利權反駁請求復審的期限是多久?
專利權申請被駁回的,申請復審的期限是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
《專利法》
第四十一條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申請專利權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授予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條件是要具備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
2、申請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是要具有新穎性、不屬于現(xiàn)有設計;
3、不能與他人在先的專利權相沖突。
三、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一)科學發(fā)現(xiàn);
(二)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四、專利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具有獨占性。
所謂獨占性亦稱壟斷性或專有性。專利權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發(fā)明人或申請人的申請,認為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的條件,而授予申請人或其合法受讓人的一種專有權。它專屬權利人所有,專利權人對其權利的客體(即發(fā)明創(chuàng)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具有時間性。
所謂專利權的時間性,即指專利權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也就是法律規(guī)定的保護期限。各國的專利法對于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均有各自的規(guī)定,而且計算保護期限的起始時間也各不相同。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p>
(3)具有地域性。
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權的空間限制。它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qū)所授予和保護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或地區(qū)的范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和地區(qū)不發(fā)生法律效力,其專利權是不被確認與保護的。如果專利權人希望在其他國家享有專利權,那么,必須依照其他國家的法律另行提出專利申請。除非加入國際條約及雙邊協(xié)定另有規(guī)定之外,任何國家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者國際性知識產權機構所授予的專利權。
在司法實踐中,申請專利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比如申請發(fā)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話,需要具有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行政主管部門駁回當事人專利申請時,會告知當事人被駁回的具體原因,即便申請復審,也需要有充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