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多長時間被送拘留所? 嫌疑犯要拘留多長時間
2023-07-24
更新時間:2023-07-24 20:13:16作者:佚名
一、嫌犯多長時間被送拘留所?
嫌犯被采取拘留措施之后,就需要立即的被送拘留所。公安機關執(zhí)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并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蓋章)、按指印。拒絕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執(zhí)行拘留的人員應當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執(zhí)行人員有權使用強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情形以外,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對于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xù)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xù)。由于我國法律規(guī)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二、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4日內(nèi)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3日。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在我們現(xiàn)實生活當中,大多數(shù)是如果觸犯刑事類型的犯罪行為的話,首先公安機關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立案偵查的,并且在立案偵查過程當中認為需要采取一定的刑事拘留措施的話,是可以自主的采取的,但是需要立即被送往拘留所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