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兩地不并案怎么辦? 兩地犯案能不能并案處理
2023-10-29
更新時間:2023-10-29 05:05:42作者:佚名
一、刑事案件兩地不并案怎么辦?
如果公安機構不能并案,受害人可以到相關法院提起自訴,建議委托律師代理爭取最大權益,一個人在不同的地方犯罪兩個派出所都立案偵查了,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構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構管轄,對管轄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構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構指定管轄。
案子一般會在五個月內(nèi)能結案,最長不會超過十九個月。刑事案件有公機構的偵查階段、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以及法院的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nèi)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二、刑事案件怎么立案的?
1、公安機構對立案材料的接受
2、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
公安機構對于接受的案件或者發(fā)現(xiàn)的犯罪線索,應當迅速進行審查,經(jīng)過審查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在24小時內(nèi),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構負責人批準,簽發(fā)《移送案件通知書》,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辦理手續(xù),移送主管部門。
(2)對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應當將案件材料和有關證據(jù)送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3)對于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處理。
(4)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接受單位應當制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構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案件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七日內(nèi)送達控告人。
(5)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自己管轄的,由接受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構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不并案可以去法院提起自訴,公安機構決定對刑事案件立案時,要先審查立案的材料,整理相關的證據(jù),確定犯罪嫌疑人,并對其進行調(diào)查,然后向檢察院提交逮捕申請,經(jīng)檢察院批準后去逮捕犯罪嫌疑人,并將該案件移送檢察院,由其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