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chǎn)協(xié)議有法律效力嗎 婚前財產(chǎn)協(xié)議有法律效力嗎
2024-02-01
更新時間:2024-02-01 07:36:18作者:未知
一、故意傷害罪不諒解可以緩刑嗎?
故意傷害罪不諒解可以緩刑,只禁止了累犯不適用緩刑。故意傷害罪情況不嚴重的,一樣可以適用緩刑,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就賠償達成協(xié)議的,法院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jù)
1、《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jié)較輕
(2)有悔罪表現(xiàn)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jù)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nèi)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qū)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
2、《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guī)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2)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nèi)曾經(jīng)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guī)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xié)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故意傷害罪的形態(tài)有哪些?
故意輕傷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或造成輕微傷結果的,不以犯罪論處。傷害意圖非常明顯(比如致人重傷、死亡),且已經(jīng)著手實行傷害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傷害(未遂)論處。
符合犯罪主體要件的行為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既遂。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二是行為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觀上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故意,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緩刑的適用條件在我們國家是有非常明確的規(guī)定的,主要就是因為犯罪的情節(jié)比較輕微,還有就是有悔罪的表現(xiàn),同時也沒有再犯的危險性,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基本上是可以適用緩刑的,當然的,這和對方是否對于犯罪人進行諒解并沒有直接的關聯(lián)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