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退回補充偵查可以嗎? 批捕后退回補充偵查可以嗎法院
2024-03-09
更新時間:2024-03-09 17:40:41作者:未知
一、不予批捕申請書詐騙罪怎么寫?
不予批捕申請書詐騙罪應當寫清楚不予批準逮捕的理由以及不予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的情形
(1)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79條第1款規(guī)定的逮捕條件
① 沒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的,偵查機關查獲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證據(jù)達不到認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的程度,或者根本沒有證據(jù),或者雖有證據(jù),但證據(jù)不能相互印證,也不能查證屬實,無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的唯一結論,不符合"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條件,應當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②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是犯罪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為雖有社會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的,如不滿14周歲的人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或不能辨認自己行為時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正當防衛(wèi)行為、緊急避險行為等;犯罪嫌疑人的行為雖有社會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認為是犯罪的,如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預見的原因而造成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就不應負刑事責任;雖有犯罪事實,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為的,上述四種情形,均屬于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情形,不符合"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條件,應當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⑧雖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但不可能判處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罰的,也應作出不批捕的決定。
④雖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罰,但采取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方法,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沒有逮捕必要的,也應作出不批捕的決定。
二、不批準逮捕規(guī)定是什么?
不批準逮捕是指中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逮捕人犯,必須經(jīng)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公安機關要求逮捕人犯時,必須報請人民檢察院批準。人民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不應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立即將被拘留者釋放。如公安機關對不批準逮捕決定持有異議,可以要求復議,意見不被接受時還可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zhí)行。
在對于犯罪案件進行刑事偵查的過程當中,公安機關認為需要批準逮捕的,就需要提出批準逮捕的申請,然后由檢察院對此進行一定的審查,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做出批準逮捕的決定,如果不符合條件的話,那么是需要作出不予批準逮捕的決定的,但需要寫清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