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數(shù)額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百分之八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2)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3)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5)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3.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百分之八十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2)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3)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5)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