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jié)嚴重的。條文注釋: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財物的行為。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鉸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盜刷信用卡屬于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