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辯權的權利一般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等,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之間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同時履行,如果一方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則另一方可以拒絕履行其義務。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