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
(1)和朋友之間簽訂借還款協(xié)議并做公證。
(2)車輛以朋友的名義進行登記發(fā)生事故就不用承擔責任。
(3)如果朋友有等值的不動產(chǎn),有價證券或貴金屬等等,簽訂協(xié)議作為抵押或質押。
2、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jù)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