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長是在董事會的層面發(fā)揮作用,職權更務虛,一般是參與制定公司的戰(zhàn)略,作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強勢的董事長也常常會“越權”,一竿子插到底。具體職權如何,根據(jù)公司法和章程及議事規(guī)則來確定。
2、董事長和總經理等級大小其實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長權力更大,其實就如上面所說,其權力可能并非來源于董事長的職銜本身。董事長如果能控制董事會,那么就有能力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總經理的權力可能更大。
3、討論總經理的權力還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點。總經理對于副總、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以及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權,而沒有任免權。因此,總經理的等級大小還受其他高管權力邊界的影響。由于總經理權力很大,這是一種制衡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