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j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庇纱丝梢姡痪块T對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證據(jù),必須進行質證,由法庭予以全面審查,才能決定是否將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時,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對責任認定有異議的,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69條規(guī)定,法院可以將交通事故案件調查材料正本調卷,由法院作出新的責任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