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信用卡詐騙罪與盜竊罪之間的界限不難區(qū)分,容易混淆的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區(qū)別:
第
一、犯罪客體不同。信用卡詐騙罪不僅侵犯公民財產權,而且還侵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屬于復雜客體;而盜竊罪侵犯的僅僅是公民財產權,屬單一的客體。
第
二、犯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不同。盜竊罪主要通過秘密竊取的方式獲得受害人的財產,受害人往往處于被動狀態(tài);詐騙罪主要通過欺騙的方式讓受害人自愿交付財產,受害人往往處于主動狀態(tài)。即信用卡詐騙罪主要是通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讓受害人自愿交付財產,受害人往往也處于主動狀態(tài)。